110-2學期期中停修申請公告
2022.04.22
一、申請時間:111/4/25(一)~111/5/7(六) (期中考後兩周內)
二、注意事項:
1.每學期以 1 科為限,停修後,修習學分總數不得少於每學期應修習最低學分數。
2.課程停修後,已繳費者不予退費,未繳費者應補繳。
3.經授課教師、就讀系所主任簽章後送交「註冊組」。
4.停修課程仍登載於當學期成績單及歷年成績表,於成績欄註明「停修」。
5.應於期限內辦理,逾期不受理。
三、系辦統一送件受理時間與流程:
▲系辦受理時間:4/25(一)~至5/5(四)下午五點
▲流程:請「親筆」填寫申請單後,給任課老師簽名,再送至系辦給我。逾期請自行辦理!!!不要拖到最後一刻噢!!!
▲教務處停修公告(含停修單連結,也可至系辦抽屜索取):https://aca.ntua.edu.tw/upload/file/20220418053512EF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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