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系所公告【教務】【重要公告-學雜費繳納新規定0107】
【教務】【重要公告-學雜費繳納新規定0107】
2022.01.07

110-2學期起學費繳交實施新政策:

 

「學生需於開學前一天(2月20日)完成學雜費繳納。

逾期繳納學生,請務必於開學兩周內(3月5日前)至本校出納組補繳,

兩周後,出納組需關閉帳戶並辦理結帳,不再收費。」

 

意思就是說第三周起就不能夠再繳學雜費了!(加退選學分費不在此限)

所以沒有在時間內繳交就會被勒休或勒退!

請同學注意時間,並互相提醒!!!

  

★教務處公告原文:

https://aca.ntua.edu.tw/article.aspx?ca=216&id=7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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