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系所公告【器材】重申【空間借用規則】
【器材】重申【空間借用規則】
2019.11.18

【空間借用規則】重申

◎剪接室、調光室、錄音室、壓片室和315為專業空間,需填寫「專業空間借用單」及指導老師簽名,另錄音室及調光室需通過認證方可借用

◎一次借用以4小時為上限,若無人使用,可當天續借

◎315若無上課、劇組借放器材,可作為教學認證場所,填「教室空間借用簿」即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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