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教務】108-1期中停修申請
2019.11.04
「期中停修」的申請,系辦即日起受理至11/23(六)下午3點前,請先親筆填寫申請單後,給任課老師簽名,再送至系辦。
☆停修課程每學期以一科為限,停修後修習學分總數,不得低於每學期最低修習學分數。
☆應繳交學分費的課程停修後,學分費不會退費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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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期中停修」的申請,系辦即日起受理至11/23(六)下午3點前,請先親筆填寫申請單後,給任課老師簽名,再送至系辦。
☆停修課程每學期以一科為限,停修後修習學分總數,不得低於每學期最低修習學分數。
☆應繳交學分費的課程停修後,學分費不會退費喔。